无锡一名驾驶员一人摹仿七人的签名,连续三年进行虚假资金报销,侵吞公款45万余元。
通过伪造签名短短几年敛财数十万元, 承办法官提醒说。这样的案件虽然并不多见,但是这足以给许多单位的财务审查敲响警钟。
这名驾驶员被无锡市南长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近日。并处没收财富五万元。
从2006年至2009年, 原告人罗 新在担任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期间。利用其为公司办公室推销局部招待用品的职务便当,摹仿公司财务主管、办公室主任等七人的签字,私刻报销专用章,伪造了公司财务报销凭证91份,进行虚假费用报销,侵吞了公司资金45万余元。
其平时没事的时候, 罗新在法庭上交待。就练习摹仿签名,直到自己感觉摹仿的差不多了就开始造假了2009年5月14日,当罗新再次伪造公司报销凭证进行报销时才被发现。
罗新身为公司人员, 法院认为。利用职务上的便当,非法占有公私资金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